中国古典精华文库 三命通会 (明)万明英 著 目 录 ・ 1 ・ 目录 卷一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001 卷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047 卷三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085 卷四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23 卷五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50 卷六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169 卷七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233 卷八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258 卷九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323 三 命 通 会 ・ 1 ・ 卷一 ○论五行生成 天高寥廓,六气回旋以成四时;地厚幽深,五行化生以成 万物。可谓无穷而莫测者也。圣人立法以推步者,盖不能逃其 数。观其立数之因,亦皆出乎自然。故载于经典,同而不异, 推以达其机,穷以通其变,皆不离于数内。一曰水,二曰火, 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者,咸有所自也。水,北方子之位也, 子者,阳之初一,阳数也,故水曰一;火,南方午之位也,午 者,阴之初二,阴数也,故火曰二;木居东方,东,阳也,三 者,奇之数,亦阳也,故木曰三;金居西方,西,阴也,四者, 偶之数,亦阴也,故金曰四;土应西南长夏,五者,奇之数, 亦阳也,故土曰五。由是论之,则数以阴阳而配者也。若考其 深义,则水生于一。天地未分,万物未成之初,莫不先见于水, 故《灵枢经》曰:“太一者,水之尊号。先天地之母,后万物 之源。”以今验之,草木子实未就,人虫、胎卵、胎胚皆水也, 岂不以为一?及其水之聚而形质化,莫不备阴阳之气在中而后 成。故物之小而味苦者,火之兆也;物熟则甘,土之味也。甘 极而后淡,淡,本也。然人禀父母阴阳生成之化,故先生二肾, 左肾属水,右肾属火。火曰命门,则火之因水而后见。故火曰 三 命 通 会 ・ 2 ・ 次二。盖草木子实,大小虽异,其中皆有两以相合者,与人肾 同,亦阴阳之兆。是以万物非阴阳合体则不能化生也。既阴阳 合体,然后而春生而秋成,故次三曰木,次四曰金。盖水有所 属,火有所藏,木有所发,金有所别,莫不皆因土而后成也。 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后成。兼其土数,五以成之,则水六,火 七,木八,金九;土常以五之生数不可至十者,土不待十以成, 是生成之数皆五以合之。明大衍之数,由是以立,则万物岂能 逃其数哉? ○论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相克,其理昭然。十干十二支、五运六气、岁月 日时皆自此立,更相为用,在天则为气:寒、暑、燥、湿、风 ;在地则成形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, 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。原其妙用,可谓无穷矣。 木主于东;应春。木之为言触也,阳气触动,冒地而生也。 水流趋东以生木也;木上发而覆下,乃自然之质也。 火主于南,应夏。火之为言化也,毁也,阳在上,阴在下 ;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。钻木取火,木所生也。然火无正体, 体本木焉。出以应物,尽而复入,乃自然之气也。 金主于西,应秋。金之为言禁也,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, 披沙拣金,土所生也。生于土而别于土,乃自然之形也。 水主于北,应冬。水之为言润也。阴气濡润,任养万物也。 水西而东,金所生也。水流曲折,顺下而达,乃自然之性也。 土主于中央,兼位西南,应于长夏。土之为言吐也,含吐 三 命 通 会 ・ 3 ・ 万物,将生者出,将死者归,为万物家。故长于夏末,火所生 也。土或胜水,水乃反土,自然之义也。 五行相克,子皆能为母,复雠也。木克土,土之子金反克 木;金克木,木之子火反克金;火克金,金之子水反克火;水 克火,火之子土反克水;土克水,水之子木反克土。互能相生, 乃其始也;互能相克,乃其终也。皆出乎天之性也。《素问》 所谓水生木,木复生火,是木受窃气,故水怒而克火。即子逢 窃气,母乃力争,与母被鬼伤,子来力救,其义一也。强可攻 弱,土得木而达;实可胜虚,水得土而绝;阴可消阳,火得水 而灭;烈可敌刚,金得火而缺;坚可制柔,木得金而伐。故五 者流行而更转,顺则相生,逆则相克,如是则各各为用,以成 其道而已。 ○论支干源流 夫干犹木之干,强而为阳;支犹木之枝,弱而为阴。昔盘 古氏明天地之道,达阴阳之变为三才。首君以天地既分之后, 先有天而后有地,由是气化而人生焉,故天皇氏一姓十三人, 继盘古氏以治,是曰天灵淡泊,无为而俗自化,始制干支之名, 以定岁之所在。其十干曰:于逢、旃蒙、柔兆、疆圉、著雍、 屠维、上章、重光、玄 、昭阳;十二支曰:困敦、赤奋若、 摄提格、单于、执徐、大荒落、敦洋、协洽、 滩、作噩、阉 茂、大渊献。蔡邕独断曰:“干,干也。其名有十,亦曰十母, 即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;支,枝也。其名十有二,亦 曰十二子,即今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戍亥是也。”谓之天皇 三 命 通 会 ・ 4 ・ 氏者,取其天开于子之义也;谓之地皇氏者,取其地辟于丑之 义也;谓之人皇氏者,取其人生于寅之义也。故干支之名在天 皇时始制,而地皇氏则定三辰,道分昼夜,以三十日为一月, 而干支始各有所配。人皇氏者,主不虚王,臣不虚贵,政教君 臣所自起,饮食男女所自始,始得天地之气而有子母之分,于 是干支始有所属焉。至于伏羲仰观象于天,俯观法于地,中观 万物与人,始画八卦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,以作甲历 而文字生焉。逮及黄帝授河图,见日月星辰之象,于是始有星 官之书。命大尧探五行之情,占斗纲所建,于是始作甲子配五 行纳音之属。 ○总论纳音 尝观《笔谈》论六十甲子纳音,本六十律,旋相为宫,法 也。纳音与《易》纳甲同法:乾纳甲、坤纳癸,始于乾而终于 坤。纳音始于金,金,乾也,终于土,土,坤也。五行之中, 惟有金铸而为器,则音响彰,纳音所以先金。 纳音之法,同类娶妻,隔八生子,律吕相生之法也。甲子, 金之仲,同位娶乙丑,隔八下生壬申;金之孟壬申,同位娶癸 酉,隔八上生庚辰;金之季庚辰,同位娶辛已,隔八下生戊子。 火之仲戊子,娶乙丑,生丙申;火之孟丙申,娶丁酉,生甲辰 ;火之季甲辰,娶乙已,生壬子。木之仲如是左行,至于丁已, 中吕之宫。五音一终,复自甲午金之仲,娶乙未,隔八生壬寅, 一如甲子之法,终于癸亥。自子至于已为阳,故自黄钟至于仲 吕皆下生;自午至于亥为阴,故自林钟至于应钟皆上生。夫上 三 命 通 会 ・ 5 ・ 下生者,正谓天气下降,地气上升。 数之所合,变之所由出也。乾为天,坤为地,乾坤合而为 泰;德为父,红为母,德红合而为东;干为君,支为臣,干支 合而纳音生。是故甲乙为君,子丑为臣,子丑甲乙合而为金。 盖五行之在天下,各有气性,有材位,或相济或相克,若成器 未成器,旺中受绝,绝中受气,惟相配而取之为不同耳。此金 之数之所以难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异。 ○论纳音取象 昔者,黄帝将甲子分轻重而配成六十,号曰花甲子,其花 字诚为奥妙,圣人借意而喻之,不可著意执泥。夫自子至亥十 二宫,各有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之属,始起于子为一阳,终于 亥为六阴,其五行所属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在天为五星,于 地为五岳,于德为五常,于人为五脏,其于命也为五行。是故 甲子之属乃应之于命,命则一世之事。故甲子纳音象,圣人喻 之,亦如人一世之事也。何言乎?子丑二位,阴阳始孕,人在 胞胎,物藏根,未有涯际;寅卯二位,阴阳渐开,人渐生长, 物以拆甲,群葩渐剖,如人将有立身也;辰巳二位,阴阳气盛, 物当华秀,如人三十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,始有进取之象;午 未二位,阴阳彰露,物已成齐,人至五十、六十,富贵贫贱可 知,凡百兴衰可见;申酉二位,阴阳肃杀,物已收成,人已龟 缩,各得其静矣;戌亥二位,阴阳闭塞,物气归根,人当休息, 各有归着。详此十有二位先后,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晓。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为海中之金?盖气在包藏,有名无形, 三 命 通 会 ・ 6 ・ 犹人之在母腹也;壬寅癸卯绝地存金,气尚柔弱,薄若缯缟, 故曰金泊金;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,气已发生,金尚在矿, 寄形生养之乡,受西方之正色,乃曰白蜡金;甲午乙未则气已 成,物质自坚实,混于沙而别于沙,居于火而炼于火,乃曰沙 中金也;壬申癸酉气盛物极,当施收敛之功,颖脱锋锐之刃。 盖申酉金之正位,干值壬癸,金水淬砺,故取象剑锋而金之功 用极矣;至戌亥则金气藏伏,形体已残,锻炼首饰,已成其状, 藏之闺阁,无所施为,而金之功用毕,故曰庚戌辛亥钗钏金。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?盖气居盘屈,形状未伸,居于水地, 蚕衰之月,桑柘受气,取其时之生也;庚寅辛卯则气已乘阳, 得栽培之势力其为状也,奈居金下,凡金与霜素坚,木居下得 其旺,岁寒后凋,取其性之坚也,故曰松柏木;戊辰己巳则气 不成量,物已及时,枝叶茂盛,郁然成林,取其木之盛也,故 曰大林木;壬午癸未,木至午而死,至未而墓,故杨柳盛夏叶 凋,枝干微弱,取其性之柔也,故曰杨柳木;庚申辛酉,五行 属金而纳音属木,以相克取之。盖木性辛者,唯石榴木;申酉 气归静肃,物渐成实,木居金地,其味成辛,故曰石榴木;观 他木至午而死,惟此木至午而旺,取其性之偏也。戊戌己亥, 气归藏伏,阴阳闭塞,木气归根,伏乎土中,故曰平地木也。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涧下水?盖气未通济,高段非水流之所,卑 湿乃水就之乡,由地中行,故曰涧下水;甲寅乙卯,气出阳明, 水势恃源,东流滔注,其势浸大,故曰大溪水;壬辰癸巳,势
三命通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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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档由 易学堂 于 2024-09-27 17:33:14上传分享